贵州鑫前(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集顺达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鑫前承揽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2625执保17号
贵州集顺达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鑫前(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镇远县分公司、贵州鑫前(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贵州集顺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贵州鑫前(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镇远县分公司、贵州鑫前(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600000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保全人贵州鑫前(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有车牌号为贵CD××**、贵C5××**、贵C5××**、贵C5××**、贵C6××**、贵C1××**、贵C6××**的机动车7辆,上述车辆本院已于2022年2月28日采取了查封措施。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保全的财产,但本院已以6000000元为限对被保全人在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法院街支行0234××××0042采取了冻结措施。至此,本案已部分保全。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