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湄潭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0328执706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生于1966年10月9日,住湄潭县。
被执行人***,男,汉族,生于1971年4月12日,住湄潭县。
被执行人贵州省湄潭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湄江镇水果批发市场内。
法定代表人:查世波,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黔03民终2684号调解书,受理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贵州省湄潭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以其已自行与被执行人***、贵州省湄潭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成一致还款协议为由,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0)黔0328执706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丁希勇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  王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