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织金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织金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织金县教育科技局建设工程合同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0524执900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省织金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贵州省织金县双堰街道向阳路3号地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42155736078。

法定代表人:周荣贵,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织金县教育科技局,住所地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文腾街道新华北路21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24250096645675。

法定代表人:胡慧,该局局长。

本院在执行贵州省织金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织金县教育科技局建设工程合同一案中,贵州省织金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织金县教育科技局于2020年7月27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贵州省织金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达成执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黔0524民初396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李玉军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陈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