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能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能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苏0282民初8778号之一
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宜兴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265601380。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被告:贵州能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22102818M。
法定代表人:韩玉林。
原告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康公司)与被告贵州能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28日立案。原告睿康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睿康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经审查,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睿康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13元,财产保全费3720元,合计8733元,由睿康公司负担。
审判员季仲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