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王珏、石阡县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623执1858号
王珏、石阡县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王珏与石阡县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90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石阡县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到位56704元(其中,本金工程款54905元,诉讼费1000元,申请费799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金及违约金5000元的执行。本院已于2021年11月18日将执行款55905转付给王珏。至此,王珏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623民初205喷发民吉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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