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新2925执保12号
新和县渝江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阿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新和县渝江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阿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2,160元。经本院立案保全,现已保全到位902,160元。至此,新和县渝江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新2925财保12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 〇 二 一 年 一 月 十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