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北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5)川1011执恢938号 大连某有限公司、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大连某有限公司与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已履行(2025)川1011民初35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院依法收取执行费39700元。该案执行完毕,业已结案。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