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绿洲园艺有限公司

盘锦市绿洲园艺有限公司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1122执保174号
盘锦市绿洲园艺有限公司、盘山县吴家镇人民政府:
本院执行的盘锦市绿洲园艺有限公司与盘山县吴家镇人民政府财产保全一案,经执行实施,已部分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