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恒昌吊装有限公司与江苏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1124执1499号 申请执行人:***恒昌吊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住所地:临洮县洮阳镇五爱村四社。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西门大街333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恒昌吊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82337元。被执行人于2023年5月30日将案款主动转至申请人公司账户。至此,***恒昌吊装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甘1124民初35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