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523执保610号
申请保全人:聊城凯达保温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茌平区信发办事处魏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3312722459D。
法定代表人:李静,经理。
被保全人:北京**天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55号12层12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84491340M。
法定代表人:姚斌,执行董事兼经理。
申请保全人聊城凯达保温建材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北京**天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8日作出(2021)鲁1523民初2715号民事裁定书,对被保全人北京**天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345000元予以冻结或对相应价值财产予以查封。
本院经审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保全人北京**天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345000元予以冻结或对相应价值财产予以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王金顺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书记员 张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