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风陵渡开发区晋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运城市风陵渡开发区晋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风陵渡分公司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晋08执保7号
运城市风陵渡开发区晋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风陵渡分公司: 运城市风陵渡开发区晋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风陵渡分公司因确认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民二庭于2019年1月28日向本院执行局移送执行(2019)晋08执保7号诉讼保全,经立案庭立案后予以实施。申请保全人提供以下被保全人明确的财产线索: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在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风陵渡分公司内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移交明细表)”中的前38项的资产。本院保全情况为:对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在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风陵渡分公司的下列财产:[制粉车间、制粉设备控制室、锅炉主厂房、辅助车间、灰渣车间、风机房、明珠小区换热站、板房、门房、泵房、灰库、烟道、蓄水池、灰水池、电缆沟、排水系统设施、烟囱、围墙、工业大道主管网、东西大街主管网、黄河北路主管网、升佳公司主管网、嘉生公司主管网、东方明珠主管网、35T煤粉锅炉、磨粉机、热风炉、烘干塔、制粉设备电器控制柜、灰水池过滤装置及电器、自备供热设备、蒸汽辅出分流装置、明珠小区换热机组、设备供电线缆、锅炉供水设备、消防系统设施、路灯照明设备、汽车电子衡共38项,详见无形资产移交明细表]进行了查封,并在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风陵渡分公司厂区门口处、本院公告栏内,张贴了查封公告,同时向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风陵渡分公司送达查封财产清单,到期日为2021年1月29日,因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风陵渡分公司办公室人员李红民拒绝签字,留置送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保全案件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若需续封,需在到期前15天,书面向法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