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皖1822执1063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830630582(1-3)。
法定代表人:金会庆,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广德县公安局,住所地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政务新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7230032537598。
负责人:司红星,局长。
案由: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本院(2018)皖1822民初2719号民事判决书。
立案标的:2952507.29元。
本院(2019)皖1822执1063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