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嘉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芦淞区仁安建筑器材租赁部、湖南株洲**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12执825号
芦淞区仁安建筑器材租赁部;湖南株洲**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芦淞区仁安建筑器材租赁部与被执行人湖南株洲**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2年8月16日扣划被执行人湖南株洲**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38220元(含执行费466元),申请执行标的已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芦淞区仁安建筑器材租赁部向本院申请执行完毕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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