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托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与湖南南托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13民初29568号 原告:***,男,1972年1月19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忠县白石镇。 被告:湖南南托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中意2路暮云镇南托岭18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21941141。 法定代表人:**。 原告***诉被告湖南南托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28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1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854元,减半收取计927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