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石门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门县东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726执691号
石门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门县东升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石门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门县东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石门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门县东升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9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