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421执恢154号
衡阳蒸城建材有限公司、衡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本院已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阳蒸城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衡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2022)湘0421执恢154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 麻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