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

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桂0205执2421号

申请执行人: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九州国际**。

法定代表人:罗元斌。

被执行人: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柳州市解放南路金鱼巷**花旗壹号楼**。

法定代表人:曾伟。

被执行人:谭柳慧,女,1979年05月14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

被执行人:广西环美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基隆村平底屯**之二。

法定代表人:曾伟。

被执行人:曾伟,男,1965年09月23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

本院于2020年11月17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谭柳慧、广西环美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曾伟追偿权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桂0205民初54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谭柳慧、广西环美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曾伟应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承担执行费58415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被执行人曾伟、谭柳慧名下有位于柳州市,潭中西路潭西小区15-2栋1单元5-2号不动产,因上述不动产暂不宜处置,申请执行人申请先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桂0205执242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陈 然

审判员 刘 胜

审判员 陈益州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书记员 农怡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