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

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桂0205执1928号
申请执行人: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3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715123565P。
法定代表人:罗元斌。
被执行人: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柳州市解放南路金鱼巷1号花旗壹号楼14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282530076Y。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65年09月23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
被执行人:谭柳慧,女,1979年05月14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
被执行人:广西环美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基隆村平地屯3号、3号之二。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谭柳慧、广西环美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桂0205民初239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明,被执行人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谭柳慧、广西环美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下财产情况登记为:
房产登记情况为:被执行人**、谭柳慧共有三套位于柳州市的不动产,其他法院已首封,本案轮候查封,且申请执行人无抵押权,暂不适宜处置。
车辆登记情况为:无。
股权登记情况为:被执行人**、谭柳慧均持有被执行人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的股权,但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名下无财产,故无处置价值。
银行存款查询情况为:无足额银行存款。
理财产品登记情况为:无。
收益类保险登记情况为:无。
公积金登记情况为:无。
本案申请执行金额为5035374.25元,未执行金额为5035374.25元。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将被执行人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谭柳慧、广西环美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列入限制消费名单。
被执行人目前无可供执行财产,以上财产调查情况已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本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谭柳慧、广西环美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亦不能提供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本院依职权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案需要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如发现被执行人柳州市环美雕塑装饰有限公司、**、谭柳慧、广西环美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可持本通知向本院重新申请强制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需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恢复执行时间不受申请执行时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陈 然
审 判 员  刘 胜
审 判 员  陈益州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卓柳宾
书 记 员  张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