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0)湘03行终14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住所地湘潭市岳塘区易家湾镇蒿塘村周家组。
负责人张桂华,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田聪,湘潭市雨湖区弘道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周欢,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所地湘潭经开区莲城大道**。
法定代表人黄韧,主任。
委托代理人陶学民,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制办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刘恋,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原湖南集美环境艺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东路****门面
法定代表人姚建国,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陆语华,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严钰,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张某,男,1963年7月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湘潭市人,现在湖南省娄底市监狱服刑。
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上诉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审第三人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美公司”)、原审第三人张某因强制拆除房屋、清除地上物及行政赔偿一案,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均不服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2019)湘0302行初426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张桂华系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昭潭村山塘组村民。从2004年开始,张桂华投资在本村进行“园林景观”绿化苗木种植。由于市场的需求,张桂华欲开办“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并分别于2007年4月1日、10日从本村村民手中承租土地扩大“园林景观”绿化苗木种植面积。2007年8月,张桂华从本村村民手中购得田地一块,在未办理相关建房手续的情况下,投资兴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园林景观”绿化苗木种植基地办公楼及员工宿舍。2008年2月,该楼建设完成(该楼为四层框架,占地面积378.2㎡、总建筑面积1512.2㎡)。2008年9月16日,张桂华以“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名义与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设立湘潭分公司合作协议》。2008年9月25日,“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依法成立。2009年4月1日,12月13日,原告又从本村村民手中承租土地扩大“园林景观”绿化苗木种植面积。因第三人张某系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乡××村××组村民,从2009年开始受被告委托负责配合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昭潭村的征拆工作。2010年2月12日,张桂华与第三人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黄燕辉)签订《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约定,以“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的名义共同创建150亩苗圃基地,苗圃基地由张桂华承包经营,第三人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不参入具体管理,双方出资按苗圃建设总体需求由张桂华全权组织建设……。协议签订后,张桂华与第三人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并未实际履行。2010年8月12日,被告发布潭九示管征公〔2010〕6号《九华示范区拟(预)征收土地公告》,该《公告》内容是,“根据九华示范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隆平高科二期及沿江风光带(昭潭鹞子崖-湘江板石段)项目建设需要征收农村村民集体所有制土地,根据《湖南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湘政办发〔2009〕5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43号)和《湘潭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湘政函〔2010〕10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预)征地用途:隆平高科二期及沿江风光带(昭潭鹞子崖-湘江板石段)项目建设用地。二、拟(预)征地范围:昭潭、郭家、渔业、湘江村。三、拟(预)征收土地面积:经测量勘界,本次拟(预)征地面积为293.1533公顷。四、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政策:1、征收土地补偿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09〕43号)文件规定执行。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湘政函〔2010〕101号文件批复《湘潭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和《湘潭九华示范区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若干重大问题的补充规定》(潭九示管[2010]163号)文件规定执行。五、拟(预)征地登记:湘潭九华示范区征拆机构受湘潭九华示范区管委会委托,将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地类积以及地上建筑物面积、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应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共同确认,同时请相互转告。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字确认的,征拆机构将申请公证机关采取照像、摄像等方式取证,并同时进行公证丈量登记,作为实施补偿安置的依据。六、……”。2010年10月,被告委派征拆办工作人员与第三人张某前往原告处对部份景观苗木进行实地勘查。2010年10月22日,第三人张某向九华工业园征拆办提交由第三人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黄燕辉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是,“本授权书声明,我黄燕辉系湖南集美环境艺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张某为我公司代理人(苗木补偿付款事项除外)。代理人该事项办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2010年10月25日,第三人张某向九华示范区征拆领导小组、征拆办领导同志致函《关于请求尽快征收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响水乡昭潭村园林绿化公司的报告》。该《报告》的内容是,“我名张某,住××乡××村××组,本户及本人负责的湖南集美环境艺术有限公司响水乡昭潭林绿化公司系隆平高科第二期征收对象,因隆平高科第二期征拆工作进展缓慢,至今未能实现实质性突破,征拆队要求我积极配合先行一步以造成积极影响,更因为我公司颇具规模,工作量大,还涉及大量种苗“活物”合理处置,颇费时间,可能影响按期腾地,故特具报告请求尽快征收我公司。本人一定配合好……”。2010年11月10日至11日,被告委派的征拆工作人员与第三人张某对原告处的部分景观苗木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进行了登记造册,并由被告委派的征拆工作人员和第三人张某签名确认。事后,被告下辖征拆办对登记造册的景观苗木评估2749610.95元并告之第三人张某。第三人张某认为苗木评估2749610.95元太低,遂找被告单位负责人,言明景观苗木评估价太低,起码也有一千多万至二千万元中间,但得到的答复是“先搞了再说”。2011年1月31日,第三人张某向九华工业园征拆办提交由第三人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签署的《变更昭潭村苗圃补偿款处置的函告》,该《函告》内容为“我公司曾授权委托张某以本公司的名义办理湘潭市响水乡昭潭村150亩苗圃基地征拆相关事宜,现为便于公司的财务管理,我公司与张某就该征拆事宜进行了财务分割,该150亩苗圃征拆补偿款归张某处置,我公司不再享有该事项的任何权利与承担该事项的任何义务”。2011年4月16日,九华示范区征拆办与第三人张某签订了《大征拆骨干目标责任状》。2011年12月9日,第三人张某被任命为湘潭市响水乡昭潭社区筹备工作组组长,继续负责配合昭潭社区征拆工作。2012年5月9日,被告同意支付办公楼征拆款2600101元的情况下,原告才许可被告拆除办公楼。2012年5月30日,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将办公楼征拆款1000000元出借给他人。2012年6月,隆平高科二期开工,原告负责人张桂华认为被告在未支付公司苗木及办公楼征拆款的情况下,遂阻止开工并与施工方发生冲突。事后,被告派人前来协调并将原告还没有核实完的苗木进行核实丈量登记造册。经协商,由于双方差距大,没能达成协议而原告的苗木及办公楼被强行拆除。事后,原告多次与被告交涉,要求赔偿均未解决。2013年8月29日,第三人张某等人因涉嫌犯罪被抓。2013年9月4日,被告主管征拆工作的副主任胡步芳通知原告负责人张桂华来办公室,并安排征拆办工作人员对原告的园林苗木重新核实评估。2013年9月6日,被告征拆办工作人员与原告商谈苗木征拆事宜,并确定苗木按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湘潭苗木市场定额及通讯定额标准计价。2013年9月7日,被告征拆办工作人员对原告部分苗木进行核实登记。2013年9月30日,被告主管征拆工作的副主任胡步芳被抓。2013年10月19日,被告征拆办工作人员对原告部份苗木进行核实登记造册。由于原告的办公楼、苗木已被拆除,而征拆补偿款未能与被告达成协议,故原告于2014年开始进京、省、市上访维权。2017年6月9日,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被告征拆事务所委托,作出《关于响水乡昭潭村园林绿化公司苗木价值咨询报告》。该《报告》内容为,“一、工程建设名称:1、建设单位:湘潭市九华示范区,2、征拆单位名称: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征拆事务所。二、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隆平高科第二期征拆项目,项目范围内响水乡昭潭村园林绿化公司于2010年12月21日进行现场勘察计量工作。三、编制依据:1、湖南省人民政府2004年颁布的第192号令《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响水乡昭潭村园林绿化公司现场勘察数据记录;3、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14]113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相应配套的工程消耗量标准;4、人工工资执行湘建价[2014]112号文件规定的综合工资单价(即园林、机上人工为82元/工日)计算造价;5、材料价格按精美湘潭预算价格及市场询价、财政评审价格。四、编制结论:本项目咨询价格:2749610.95元。……”2017年6月22日,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湘利安达(潭)咨字【2017】咨询第48号《响水乡昭潭村园林绿化公司苗木价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2017年12月2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息访导诉协议书》。2017年12月27日,协议签订后,被告依协议约定向原告支付了400000元借款,作为原告起诉费用。2018年2月8日,原告将湘潭市人民政府作为被告、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列为第三人,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事后,原告以2018年2月8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备行政诉讼独立被告主体资格,湘潭市人民政府不再作为本案的被告为由,申请撤回起诉。2018年4月2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湘03行赔初5号行政裁定书,准许原告撤诉。原告诉被告行政协议履行纠纷一案,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0日立案受理。该院在审理过程中,湖南中鼎精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原告的委托,于2018年10月25日作岀湘中鼎精诚评报字(2018)第A50号《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负责人张桂华申报的景观花卉苗木评估报告》,结论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委估的景观花卉苗木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8221400元。2019年4月12日,原告向该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本次起诉。原告诉被告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三人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第三人张某确认强制腾地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一案,原告于2019年4月16日向该院提起诉讼。
另查明,被告征拆办工作人员三次对原告景观花卉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实地勘查登记造册的情况如下:
罗汉松
φ6cm
株
2
2
520
1,04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茶花
S1m
株
1
1
426.3
426.3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罗汉松
φ5cm
株
2
2
360
72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茶花
S1.1m
株
2
2
426.3
852.6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柑桔
D9cm 2枝
株
2
2
120
240
市场询价
罗汉松篱
长7.5m 3株/m H 0.7m D2.5cm
株
23
23
60
1,38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罗汉松篱
长10.3m 3株/m d2.5cm
株
31
31
60
1,86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大叶栀子
17.8*1.3m/每m2/16 h0.6m
株
371
371
4.8
1,780.8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桎木篱
(1.4*5.4)+(1.4*4)+(3*1.4)/每m2/9 S50cm
株
156
156
15.8
2,464.8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金叶女贞
1.4*4.8/每m2/12 S50cm
株
81
81
11.1
899.1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金边黄杨
3.5*1.4/每m2/12
株
59
59
3.7
218.3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罗汉松篱
248m*每m/3株
株
744
744
60
44,64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罗汉松
φ6cm
株
18
18
520
9,36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茶花
S1.3m 32+φ8cm 1株
株
33
33
426.3
14,067.9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大叶栀子 板块
64*1m H 0.7m M2/16
株
1024
1024
4.8
4,915.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樱花
φ9cm 1+φ12cm/1株
株
2
2
1529.3
3,058.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
φ12cm
株
1
1
11745.6
11,745.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造型罗汉松
φ9cm
株
2
2
15804.9
31,609.8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桎木桩
φ15cm
株
1
1
5234.7
5,234.7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柚树
D18
株
1
1
5561
5,561.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紫薇
φ9cm
株
5
5
852.7
4,263.5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桎木球
s 2.1m
株
4
4
1789.5
7,158.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月月桂 板块
(22*11m)红桎木3/5 金叶女贞1/5 月月桂1/5 S50cm
株
1743
1743
11.1
19,347.3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红继木 板块
(22*11m)红桎木3/5 金叶女贞1/5 月月桂1/5 S50cm
株
581
581
15.8
9,179.8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金叶女贞 板块
(22*11m)红桎木3/5 金叶女贞1/5 月月桂1/5 S50cm
株
581
581
11.1
6,449.1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茶梅
S1.1m
株
4
4
670
2,680.00
湘潭2011年5-6月信息价
金叶女贞 板块
9.5*3.2 S50cm
株
31
31
11.1
344.1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桎木 板块
1.4*0.8 S50cm
株
2
2
15.8
31.6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含笑
s 2.2m
株
4
4
580
2,32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龙抓槐
φ8cm
株
3
3
2243.9
6,731.7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红桎木桩
D20cm
株
1
1
5234.7
5,234.7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枫
s 1.5m
株
2
2
650
1,3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柑桔
φ8cm
株
2
2
120
240
市场询价
桂花
φ17cm s 4.2m
株
1
1
48468.3
48,468.3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
φ11cm
株
1
1
11745.6
11,745.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苏铁
h 0.6m
株
2
2
80
160
市场询价
红桎木 板块
4.2*6.5 S50cm
株
27
27
15.8
426.6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月月桂 板块
3.3*13 S50cm
株
43
43
11.1
477.3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杜鹃 散块
2*3 S50cm
株
6
6
10.2
61.2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
φ12cm
株
1
1
11745.6
11,745.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
φ14cm
株
1
1
13912.2
13,912.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
D24cm S5.4m
株
1
1
78243.5
78,243.5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再生杨梅
D24cm
株
1
1
8804.9
8,804.9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花石榴
S3m D0.7cm
株
1
1
926.8
926.8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桎木桩
φ12*12
株
1
1
5234.7
5,234.7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月月桂 板块
(15*7)+(9*5.8)月月桂为1/2 红桎木金叶女贞为1/2 S50cm
株
943
943
11.1
10,467.3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红继木 板块
(15*7)+(9*5.8)月月桂为1/2 红桎木金叶女贞为1/2 S50cm
株
472
472
15.8
7,457.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金叶女贞 板块
(15*7)+(9*5.8)月月桂为1/2 红桎木金叶女贞为1/2 S50cm
株
472
472
11.1
5,239.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
冠幅6.8m 地径22cm
株
1
1
78243.5
78,243.5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
S9.9m D36cm
株
1
1
164856
164,856.3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金边黄杨
周长 6.28m*1.35m 9株/m 4株/行 h50cm
株
306
306
3.7
1,132.2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金叶女贞
周长 6.28m*1.35m S50cm
株
306
306
11.1
3,396.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金合欢
φ16cm
株
2
2
2854.6
5,709.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合欢
φ13cm φ16cm 各1株
株
2
2
2854.6
5,709.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茶花
S1.3m
株
2
2
426.3
852.6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茶花
S0.9m
株
2
2
426.3
852.6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香樟
φ28cm
株
7
7
3000
21,000.00
市场询价
金叶女贞 篱
((24*1)+(24*0.5)*12 S50cm
株
432
432
11.1
4,795.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罗汉松
φ5cm
株
6
6
360
2,16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茶花
S1.3m
株
5
5
426.3
2,131.5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海栀子 板块
24*1m S50cm
株
24
24
4.8
115.2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罗汉松
D6cm
株
888
888
520
461,76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景叶柏兰
φ10cm
株
55
55
780
42,900.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景叶柏兰
φ12cm
株
12
12
1486.5
17,838.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杨梅
φ10cm
株
105
105
3197.6
335,748.0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金森女贞
S1m
株
368
368
2.9
1,067.2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茶花
D6cm S1m
株
133
133
426.3
56,697.9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茶花
D6cm S1.2m
株
320
320
426.3
136,416.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叶石兰
S1.5m
株
15
15
678.6
10,179.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腊梅
φ14cm
株
8
8
2000
16,000.00
市场询价
广玉兰
φ6cm
株
106
106
130
13,78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广玉兰
φ8cm
株
42
42
400
16,8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红豆杉
φ4cm
株
1445
1445
120
173,400.00
市场询价
红豆杉
φ10cm
株
16
16
1500
24,000.00
市场询价
红豆杉
φ4cm
株
902
902
120
108,240.00
市场询价
月月桂
φ4cm S1m
株
34
34
80
2,72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月月桂
φ3cm S0.8m
株
78
78
80
6,24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景叶柏兰
φ14cm
株
70
70
1867.2
130,704.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景叶柏兰
φ10cm
株
117
117
780
91,260.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景叶柏兰
φ8cm
株
54
54
780
42,120.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丹桂
D8cm
株
176
176
450
79,2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丹桂
D6cm
株
179
179
300
53,7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扁柏
φ12cm
株
2
2
2800
5,6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扁柏
φ10cm
株
4
4
1800
7,2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杜英
φ12cm
株
56
56
1248.5
69,916.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月月桂
D3cm S0.6m
株
90
90
80
7,2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假植桂花树苗子
D1~2cm
株
75
75
6.5
487.5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丹桂
D8cm
株
242
242
450
108,900.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丹桂
D6cm
株
1342
1342
300
402,6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造型红桎木柱形
S1.2m
株
306
306
148.3
45,379.8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桎木球
S1.5m
株
118
118
678.6
80,074.8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丹桂
D8cm
株
68
68
450
30,6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丹桂
D6cm
株
70
70
300
21,0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假植桂花树苗子
株
276
276
6.5
1,794.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小叶黄杨板块
S80cm h85cm 120m2
株
1080
1080
14.8
15,984.0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迎春板块
四年生 h0.9cm 41m2
株
369
369
2.8
1,033.2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红桎木球
S1.5m
株
122
122
678.6
82,789.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6cm
株
61
61
300
18,3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8cm
株
15
15
1200
18,0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杜英
φ12cm
株
31
31
1248.5
38,703.5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广玉兰树
φ10cm
株
5
5
2641.5
13,207.5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樟树
φ26cm
株
11
11
2500
27,500.00
市场询价
红桎木球
S1.2m D4m
株
562
562
148.3
83,344.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6cm
株
24
24
300
7,2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4cm
株
36
36
80
2,88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红桎木球
S1.1m D3m
株
1226
1226
148.3
181,815.8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4cm
株
266
266
80
21,28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2cm
株
58
58
40
2,32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6cm
株
252
252
300
75,6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4cm
株
158
158
80
12,64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4cm
株
204
204
80
16,32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红桎木
S80cm
株
154
154
111..2
17,124.8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4cm
株
162
162
80
12,96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丹桂
D6cm
株
84
84
300
25,2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丹桂
D4cm
株
56
56
80
4,480.00
市场询价
红桎木
D4cm S1m
株
1188
1188
148.3
176,180.4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丹桂
D6cm
株
54
54
300
16,2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丹桂
D4cm
株
18
18
80
1,440.00
市场询价
山茶球
S1.5m D6cm
株
254
254
602.4
153,009.6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茶花
S1.2m D4cm
株
238
238
426.3
101,459.4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樟树
φ12cm
株
16
16
380
6,08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4cm
株
82
82
80
6,56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樟树
φ20cm
株
1
1
1350
1,35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景叶柏兰
φ14cm
株
1
1
1867.2
1,867.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樟树(再生)
φ8cm
株
195
195
110
21,450.0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杜英(再生)
φ10cm
株
82
82
827.8
67,879.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杜英(再生)
φ8cm
株
88
88
653.5
57,508.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丹桂
D4cm
株
448
448
80
35,840.00
市场询价
春杜
h1m S0.8m
株
448
448
10.2
4,569.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树(单)
D6cm
株
176
176
300
52,8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丹桂
D4cm
株
202
202
80
16,160.00
市场询价
春杜
h1m S0.8m
株
378
378
10.2
3,855.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广玉兰树
φ6cm
株
98
98
130
12,74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广玉兰树
φ4cm
株
38
38
80
3,040.00
市场询价
广玉兰树
φ8cm
株
1121
1121
400
448,4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双峰兰
D4cm
株
65
65
18
1,170.00
市场询价
双峰兰
D6cm
株
143
143
90
12,870.00
市场询价
樟树
φ14cm
株
6
6
850
5,1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6cm
株
25
25
300
7,5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海棠球
S1m
株
7
7
259.5
1,816.5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海棠球
S2.2m
株
11
11
602.4
6,626.4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广玉兰树
φ8cm
株
6
6
400
2,4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广玉兰树
φ6cm
株
60
60
130
7,8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广玉兰树
φ4cm
株
59
59
80
4,720.00
市场询价
桂花树
D4cm
株
58
58
80
4,64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4cm
株
556
556
80
44,48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4cm
株
84
84
80
6,72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假植桂花树苗子
株
129
129
6.5
838.5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造型罗汉松
φ6cm
株
18
18
520
9,36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造型罗汉松
φ4cm
株
11
11
150
1,65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香樟树
φ18cm
株
12
12
2438
29,256.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香樟树
φ20cm
株
8
8
1500
12,000.00
市场询价
柿树
φ26cm
株
1
1
4500
4,500.00
市场询价
金边黄杨
4*1.5+4*2 S50cm
株
28
28
70
1,960.00
市场询价
山茶球
S2.5m
株
2
2
2595.1
5,190.2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月月桂
8*1.5+8.5*1.5 S50cm
株
25
25
11.1
277.5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春杜
5.3*1.5+6*1.5+10*5 S50CM
株
67
67
8
536
市场询价
台湾草地
18*5.5
株
99
99
16.2
1,603.8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D9cm
株
110
110
1600
176,0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玉兰树
φ14cm
株
5
5
5200
26,000.00
湘潭2011年5-6月信息价
茶花
S1.2m
株
2
2
426.3
852.6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柚子树
D5cm
株
3
3
320
960
市场询价
紫薇
φ13cm
株
4
4
4286.5
17,146.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铁树
h0.8m
株
1
1
80
80
市场询价
桂花树
φ28cm S3.6m
株
1
1
121545
121,545.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枫
φ13cm S3m
株
2
2
1000
2,000.00
市场询价
桂花树
φ8cm
株
88
88
1200
105,6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φ11cm
株
25
25
11745.6
293,640.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樟树
φ20cm
株
115
115
1350
155,25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迎春板块
36*0.8 h60cm
株
260
260
2.8
728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广玉兰树
φ11cm
株
892
892
3243.9
2,893,558.8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φ9cm
株
126
126
1600
201,6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桔子树盛产期
株
158
158
500
79,000.00
市场询价
桂花树
D8cm
株
131
131
1200
157,2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红桎木
S1.5m D10cm
株
2
2
3824.6
7,649.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铁树
h 0.9m
株
2
2
80
160
市场询价
女贞绿篱
15m*2 4个/m S50cm
株
120
120
11.1
1,332.0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桂花树
φ0.6cm
株
127
127
300
38,1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红桎木
S1.2m
株
18
18
148.3
2,669.4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枫
φ11cm s3.4
株
4
4
650
2,6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桂花树
s4.2 φ20cm
株
1
1
60136.6
60,136.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山茶球
S1.8
株
18
18
1297.6
23,356.8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含笑球
S3.4
株
3
3
1500
4,500.00
市场询价
花石榴
S3.2 D9cm
株
3
3
2595.1
7,785.3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花石榴
S2.2 D8cm
株
2
2
926.8
1,853.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月月桂
φ11cm H2.0m
株
2
2
10195.1
20,390.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桎木柱形
S3.1
株
5
5
5687.5
28,437.5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枸骨造型
H3.4 S2.1 D10cm 5+1
株
6
6
13864.7
83,188.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杜鹃板块
6*3.4/2*3个 D4cm h1m S50cm
株
31
31
10.2
316.2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叶石篱
12*1.2*0.8 D4 S50cm
株
29
29
2.9
84.1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金叶女贞篱
10*1.6*1 D4 S50cm
株
192
192
11.1
2,131.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桎木板块
3.5*3.5*1.1*2 D4 S50cm
株
242
242
15.8
3,823.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桎木球
S6m
株
1
1
6000
6,000.00
市场询价
月月桂
S3.4m φ12cm
株
1
1
11585.4
11,585.4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雪松
h18 φ34
株
2
2
5000
10,000.00
市场询价
韭兰
1.8*4*2
㎡
14.4
14.4
20
288
市场询价
小叶菖蒲
0.5m2
株
25
25
2
50
市场询价
苏铁
h1m
株
11
11
139
1,529.0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匍块龙柏
1.5m长
株
2
2
220
440
市场询价
罗汉松篱 板块
(6*8)-12 D4 H0.8m S50cm
株
576
576
150
86,4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红桎木球
S5.5m H4.9m
株
2
2
6000
12,000.00
市场询价
桂花
S3.4m
株
1
1
48468.3
48,468.3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紫薇
D18cm
株
4
4
6587.3
26,349.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金桔
S2.9
株
2
2
500
1,000.00
市场询价
罗汉松
D19cm S2.3
株
10
10
8500
85,000.00
市场询价
茶梅
S1.9
株
20
20
900
18,000.00
市场询价
桂花
S2.6m φ20cm
株
22
22
60136.6
1,323,005.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罗汉松 板块
8.8*14.5 罗汉松2/5 红叶石楠1/5 红继木1/5 月月桂1/5 S50cm
株
562
562
150
84,3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红叶石楠 板块
8.8*14.5 罗汉松2/5 红叶石楠1/5 红继木1/5 月月桂1/5 S50cm
株
281
281
37.1
10,425.1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红桎木 板块
8.8*14.5 罗汉松2/5 红叶石楠1/5 红继木1/5 月月桂1/5 S50cm
株
281
281
15.8
4,439.8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月月桂 板块
8.8*14.5 罗汉松2/5 红叶石楠1/5 红继木1/5 月月桂1/5 S50cm
株
281
281
11.1
3,119.1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茶花
良种苗
浙江金华良种苗三年生袋装
株
15000
15000
4
60,000.00
市场询价
再生杨梅
s4.2m φ36cm
株
1
1
42356.8
42,356.8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广玉兰
φ29cm
株
1
1
27845.6
27,845.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竹柏
φ8cm
株
21
21
1680
35,280.00
湘潭2011年3-4月信息价
柿树
φ17cm 2株 φ25cm 1株
株
3
3
1180
3,540.00
市场询价
桂花
D20 S2.9m
株
2
2
48468.3
96,936.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蜜桔盛产期
株
35
35
500
17,500.00
市场询价
柚树 沙田柚
φ15
株
3
3
3707.3
11,121.9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海桐球
S2.1
株
7
7
1038
7,266.0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龟甲冬青
S1.2
株
9
9
70
630
市场询价
红豆杉
D6cm
株
40
40
320
12,800.00
市场询价
红花榨浆草
(205+45)m2
株
16000
16000
0.3
4,800.00
市场询价
凤尾兰
株
2
2
8
16
市场询价
罗汉松篱
45*0.6 D0.4cm
株
432
432
150
64,8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杜鹃板块
7.3*1.2 D0.4cm
株
140
140
10.2
1,428.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
S3.9 φ18cm
株
1
1
48468.3
48,468.3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
S3.5 φ18cm
株
4
4
48468.3
193,873.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罗汉松桩景
D18
株
7
7
15804.9
110,634.3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桎木篱
(14.5*1*0.9)+(8*0.8*1)+(14*0.8*1)+(14*0.9*1)
株
389
389
15.8
6,146.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罗汉松板块
(14.5*11.7)-5m2=164.6
株
1646
1646
60
98,76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茉莉花浙江金华良种苗
φ8.3cm 14*8.3 三年生袋装
株
13000
13000
12
156,000.00
市场询价
桂花
S4.5 D19cm
株
1
1
48468.3
48,468.3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葡萄
长13m
株
14
14
50.4
705.6
市场询价
八角金盘
h1.8m S60cm
株
42
42
15
630
湘潭2011年5-6月信息价
红叶石楠板块
9.5*2.5 H0.8m +(10.3*14)m D4cm
株
1848
1848
37.1
68,560.8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再生香樟
φ31
株
2
2
19746.3
39,492.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两韭花
12.5*1.5
株
187.5
187.5
2.5
468.75
市场询价
葡萄
5m
株
8
8
8
64
市场询价
红桎木球
S 2.4
株
9
9
1789.5
16,105.5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叶石楠 板块
14*12.6*0.9+37*0.8*0.8+14*0.8*1+8*0.1*1+8*10.3+8*12,D4CM
株
4101
4101
37.1
152,147.1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梨树
φ8cm
株
1
1
640
640
市场询价
含笑 花瓶形
H4.5*2.2 φ16
株
2
2
6000
12,000.00
市场询价
无刺枸骨 板块
13*12.3*H0.6 D3cm
株
959
959
12
11,508.00
市场询价
红桎木桩
H2.4*S2.5 D6
株
59
59
1789.5
105,580.5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罗汉松
D15cm*S3.5
株
15
15
5500
82,500.00
市场询价
桂花
S3.5
株
5
5
48468.3
242,341.5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
φ20cm S3.7
株
7
7
60136.6
420,956.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香椿
D23cm
株
1
1
360
360
市场询价
夏鹃 板块
14*3.5 夏鹃1/3月月桂2/3
株
196
196
3.7
725.2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月月桂 板块
14*3.5 夏鹃1/3月月桂2/3
株
392
392
11.1
4,351.2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插苗茉莉
4*1.7
株
354
354
0.4
141.6
市场询价
香樟
φ32cm
株
2
2
4000
8,000.00
市场询价
女贞
7.2*1.7*1.1 女贞占2/3,红继木占1/3
株
36
36
2.9
104.4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继木
7.2*1.7*1.1 女贞占2/3,红继木占1/3
株
18
18
1.7
30.6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女贞 龙形篱
59*1.4*1.1
株
363
363
2.9
1,052.7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女贞 篱
33*0.6*1
株
79
79
2.9
229.1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迎春
S1m*15株=5m2
株
75
75
2.8
21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女贞 篱
60*1.2*1
株
288
288
2.9
835.2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罗汉松篱
D4,H0.8,26*0.7*1+14.5+(28*0.9)+(7*4.5)/2+21*0.6*0.7
株
1320
1320
150
198,000.00
湘潭2011年1-2月信息价
桃叶珊瑚
丛 h0.6
株
119
119
3.5
416.5
市场询价
桂花
φ22 S4.5m
株
1
1
78243.5
78,243.5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枸骨桩
H3m S1.4 D12
株
44
44
16879.4
742,693.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山茶球
S2
株
16
16
1761
28,176.00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桂花再生移植
φ28cm S3.1
株
1
1
121545
121,545.2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月季
三年生
株
80
80
4.6
368
湘潭2011年9-10月信息价
嫁接茶花
4~6杆
株
270
270
2595.1
700,677.00
参考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嫁接茶花
3~5杆
株
780
780
1761
1,373,580.00
参考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茶花
S1.6m
株
45
45
1297.6
58,392.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桂花
φ8cm
株
720
720
1200
864,000.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红桎木
S1.8m
株
175
175
975
170,625.0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景叶柏兰
φ14cm
株
38
38
1867.2
70,953.60
湘潭2011年11-12月信息价
原审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一、原告的起诉是否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从本案事实来看,原告涉案房屋及景观苗木被强拆几年之内,原告并不知道强拆主体而一直上访,信访主张权利。《息访导诉协议书》是2017年12月27日签订,而《息访导诉协议书》并没有告知原告具体的、明确的起诉主体和起诉期限,故应适用一年的起诉期限规定。原告于2018年2月8日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未超过一年的起诉期限。事后,原告以2018年2月8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备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湘潭市人民政府不再作为本案的被告为由,申请撤回起诉,于2018年7月20日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协议履行之诉。而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并未与原告达成行政协议,经释明后,原告于2019年4月12日向该院申请撤诉,于2019年4月16日向该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并未超过一年的起诉期限。因此被告提出超过起诉期限的理由不成立,该院不予支持。
二、原告主体资格是否适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以上法条规定,要判明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是否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关键在涉案房产、景观花卉苗木权属是否属原告所有。(一)、被告认为,由于涉案办公楼未办理用地手续以及建房手续,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违章建筑。既然没有相应的合法手续,那么无法通过有效证件确定其权属。在本案中,涉案房屋确实没有相应的合法手续,但原告已向法院举出涉案房屋建造系原告所为的证据,至于涉案房屋是否有相应的合法手续是判明涉案房屋合法性的问题。因此,被告以此为由否定原告为涉案房屋权利主体的理由不成立。(二)、被告认为,涉案景观花卉苗木权利主体是第三人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因为第三人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与张桂华于2010年2月12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所以可以认定第三人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是涉案苗圃的权利主体。从本案事实来看,第三人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与张桂华确实于2010年2月12日签订了合作协议,而该协议只是就双方合作的权利与义务作出约定,并未就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权属作出约定,且该协议双方均未履行。相反,原告向法院举出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土地租赁合同、景观花卉苗木的购进证明、被告征拆办工作人员的证言等证据,均能证实涉案景观花卉苗木属原告所有。因此,被告以此为由否定原告为景观花卉苗木权利主体的理由不成立。
三、被告强制清除土地上涉案房屋以及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行为是否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从本案事实来看,被告在未取得征地批复、未发布征地公告的情况下,径行清除涉案房屋以及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行为,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未依法履行相关征收的系列程序,应认定被告强制清除土地上涉案房屋以及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行为违法。
四、赔偿问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在本案中,由于被告在未取得征地批复、未发布征地公告的情况下,径行清除涉案房屋以及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行为违法,且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被告应对清除涉案房屋以及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受到损害财产的市场价值。(1)、涉案房屋虽由原告建造,但该房屋无建造所需的合法手续,因此涉案房屋的价值不能按市场价值计算。鉴于原、被告已就涉案房屋的价值经协商确定为2,600,101元,故该院予以确认。(2)、由于被告于2010年8月12日发布潭九示管征公〔2010〕6号《九华示范区拟(预)征收土地公告》,而被告对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登记始于2010年11月10日,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价值,应当按当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计算。由于涉案景观花卉苗木已经被强制清除,应根据被告对涉案景观花卉苗木三次登记造册的品种、数量等现状进行评估,方可体现市场价格赔偿的基本原则。鉴于原告在诉讼中委托了湖南中鼎精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涉案景观花卉苗木进行了评估并作出了湘中鼎精诚评报字(2018)第A50号《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负责人张桂华申报的景观花卉苗木评估报告》,经该院审查,认为该《评估报告》的作出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的规定,且评估基准日是2011年12月31日,而评估采用的是市场法,因此委托评估的景观花卉苗木单个的评估价值能真实、准确体现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价值。虽被告亦向法院提交了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关于响水乡昭潭村园林绿化公司苗木价值咨询报告》,但该《咨询报告》中评估基准日不明,且被告提供的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登记造册不全,单株价值明显偏低,故该《咨询报告》难以准确体现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真实价值。本案审理中,原告已对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价值提供了《评估报告》,而被告对《评估报告》也提出了异议,该院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函告被告,是否需要对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价值重新申请评估,而被告以涉案苗木的权利主体非原告等理由为由,拒绝重新申请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该院依据湖南中鼎精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湘中鼎精诚评报字(2018)第A50号《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负责人张桂华申报的景观花卉苗木评估报告》综合《咨询报告》的相关数据,并考虑到从2010年10月到2013年10月三次现场勘察登记造册的数量各不相同,时间跨度大,苗木生长导致规格变化(比如2010年测为6cm,而2013年测为8cm等),苗木市场价值从2010年到2013年底大幅下降,部分苗木事后已移栽等诸多因素,该院参照评估价值18,221,400元的三分之一予以认定原告的景观苗木花卉损失为6,073,800元。(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现原告请求赔偿利息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该院不予支持。(4)、由于原、被告已签订了《息访导诉协议书》,而该《协议》已明确约定了原告所借被告款项可从补偿款中予以冲抵,故该400,000元借款应从被告赔偿原告涉案房屋及涉案景观花卉苗木款中予以扣除。
综上所述,该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八)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一、确认被告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强制拆除原告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的涉案房屋和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行政行为违法。二、由被告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赔偿涉案房屋及涉案景观花卉苗木损失共计8,273,901元。三、驳回原告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50元,由被告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担。
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原审判决按照湘中鼎精诚评报字(2018)第A50号《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三分之一认定上诉人损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二、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及时支付赔偿金所产生的利息属于直接损失的范围,应以赔偿金额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从违法征拆行为发生时起向上诉人支付利息。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在认定赔偿数额上缺乏法律依据,有失公正。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用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担。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答辩意见与其上诉意见一致。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亦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称,一、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的起诉明显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其起诉依法应予驳回。二、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并非涉案办公楼和苗木的权利主体。认定该办公楼系张某所有并无过错,其与张某恶意串通导致主体认定错误,相应的责任应由其自身承担。且其与张桂华是两个不同的主体。150亩苗圃实际归集美公司所有。被上诉人并非涉案办公楼或者苗木的权利主体。三、上诉人并未针对涉案办公楼及苗木实施行政强拆,不存在强拆行为违法。四、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所提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胡步芳与张某基于不正当关系达成的口头约定是违法的,不能作为认定办公楼补偿的依据。涉案苗木的被征收主体是集美公司,并已经将补偿款支付给张某,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提交的评估报告系单方委托作出、无现场调查、假设的前提不存在,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涉案苗木由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进行了移栽、处置,上诉人并未实施强拆。综上,一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
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答辩称,一、本案未超过起诉期限,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本案未超过因不动产提起诉讼最长20年的保护期限,且起诉期限应计算至2019年2月7日。在提起诉讼后因诉讼主体不适格产生的相关诉讼时间,均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导致的耽误起诉期限,上述诉讼时间依法应予扣除。二、涉案办公楼和苗木属答辩人所有,答辩人具备主体资格。多项证据能证明涉案办公楼系答辩人建设,答辩人对苗木享有所有权,集美公司也反复强调其不是涉案苗木的所有权人。三、九华管委会在没有取得任何征地批复、没有发布征地公告的前提下,对答辩人涉案房屋及涉案景观花卉苗木进行清除且没有向答辩人支付任何征收款项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关征收程序,九华管委会的上述行为应依法确认违法并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四、赔偿金额应以不低于合法征收拆除房屋给予被征收人行政赔偿的标准并遵循最大程度保护被征收人合法利益的原则来确定。
原审第三人湖南集美园林艺术有限公司陈述称,本案与集美公司无关,两上诉人的上诉也与集美公司无关,与一审中的答辩意见一致。
原审第三人张某陈述称,办公大楼的价格系张某与胡步芳代表双方谈成,没有书面协议,瑞丰公司张桂华也对此认可,且该款张某并未领走一分钱。涉案苗木主要为瑞丰园林张桂华投资,对案涉苗木基地集美公司没有份,张某也投了20多万元买红豆杉,张某已于2011年1月31日收到案涉苗木补偿款2740619元,当时即对该苗木补偿款太少的问题向征拆方提出异议,领取该款之事张桂华已经知情,该款已被张某开支了。张某同意以瑞丰公司名义起诉,案外再与张桂华处理分配问题。张某同意瑞丰公司在本案中的所有意见。
本院二审查明的本案的基本事实同一审判决认定的一致。
在二审中,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向本院提供了:1、集美公司2011年1月31日函,湘潭九华示范区建设用地补偿费发放表,本院(2009)潭中执字第99-4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进帐单,拟证明苗木补偿款2740619元已于2011年1月31日交付张某;2、张桂华出具的两份借条及相关借据、领据、进帐单、专项资金支出审批表、息访导诉协议书,拟证明在上访、诉讼过程中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分四次向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借款合计1609800元属实,请求从本案赔偿金中扣除。二审中,本院办案人员到湖南省娄底监狱对张某进行了询问谈话。
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对上述证据质证称,1、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审中提交的第1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有异议,该证据不能证明该项苗木补偿款是付给瑞丰公司的,该笔款项与瑞丰公司无关,集美公司第一份函属实,2011年1月31日作出的第二份函不实,或者是事后补的。2、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审中提交的第2份证据予以认可,在上访、诉讼过程中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向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借款合计1609800元属实,同意从本案赔偿金中扣除。3、张某没有投资瑞丰公司,没有一亩苗木,办公楼的建设张某也没有投资,张某与九华管委会副主任胡步芳议定办公楼的补偿金额260万元左右,瑞丰公司认可。4、张某代表瑞丰公司对苗木数量进行确认是属实的。5、对评估苗木价值274万余元的事不知情,对张某领走苗木补偿款的事当时也不知情,瑞丰公司、张桂华并未委托张某领取该款,直到2012年5月才知道张某已经领取苗木补偿款274万余元的事。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上述证据质证称,1、从张某的陈述可以看出张桂华与张某的财产有一定的混同,以张某、集美公司的名义进行征收,再由张某和张桂华进行内部结算,是经过协商一致确定的,征拆机构认定张某、集美公司为主体并无过错,苗木权利主体是集美公司,由于张某、张桂华等人故意而造成主体认定错误或者认定不清应由他们自己承担。2、苗木价值评估价为274万余元,张某、张桂华都是知晓的,张桂华当时没有提出异议,且这笔钱由张某开支掉了,对苗木价值应该是274万余元,此次张某的谈话笔录和有关讯问笔录可以相互印证。
本院对此认证认为,根据当事人的质证意见,本院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审中提交的两份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定。以上证据可以证明以下事实:1、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于2011年1月31日将案涉苗木补偿款2740619元交付张某,但张某至今未将该笔款项交给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2、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负责人张桂华于2015年2月16日向湘潭九华经济区征地拆迁事务所借款960000元,于2017年1月25日向湘潭九华经济区征地拆迁事务所借款150000元,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向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借款100000元,于2018年2月11日向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借款399800元,合计1609800元。
本院认为,本案有以下几个焦点问题:
一、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的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从本案事实来看,上诉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并无证据证明其在拆除涉案房屋及清除涉案景观花卉苗木时告知了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实施拆除的主体和起诉期限,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在拆除房屋及清除景观花卉苗木行为发生后一直上访,通过信访方式主张权利。2017年12月27日签订的《息访导诉协议书》也并没有告知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具体的、明确的起诉主体和起诉期限,故应适用一年的起诉期限规定。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向本院提起诉讼,并未超过一年的起诉期限。此后,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以被告主体资格问题申请撤回起诉,于2018年7月20日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协议履行之诉。而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因双方当事人未曾达成行政协议,经释明后,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于2019年4月16日向该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因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应予以扣除,其提起诉讼并未超过起诉期限。因此上诉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本案超过起诉期限的理由不成立,原审法院不予支持是正确的。
二、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
也就是说,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是否是案涉房产及景观花卉苗木的权益人。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系一家合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由张桂华实际主持经营,其在九华昭潭村为经营需要建设案涉办公楼,有多项证据证实。从该楼房的面积,结构看,并非家庭住宅,系用于公司经营,该涉案房屋虽未按相关规定办理建房手续,但并不影响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对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及获得相应的赔偿的权益。故对上诉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涉案房屋为张桂华个人所有,系违章建筑,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主体不适格的主张不予支持。关于涉案景观花卉苗木,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向法院举出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土地租赁合同、景观花卉苗木的购进证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拆办工作人员的证言等证据,均能证实涉案景观花卉苗木属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所有。虽然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曾与集美公司签订过一份合作协议,但实际上并未履行,且在本案诉讼中集美公司认为涉案景观花卉苗木与其无关。况且在涉案补偿登记表上也均是张桂华或张某签字。因此,上诉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集美公司是被征收主体为由否定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为涉案景观花卉苗木权利主体的理由不成立,原审认定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是涉案房屋及景观花卉苗木的权利主体正确。
三、上诉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强制拆除涉案房屋和强制清除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从本案事实来看,上诉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未取得征地批复、未发布征地公告,亦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径行强制拆除涉案房屋以及清除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行为,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依法履行相关征收的系列程序。上诉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办公楼系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主动配合拆除,并未履行行政强拆程序,不存在行政强拆的理由,并不能否定其拆除办公楼行为的违法性。上诉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苗木的拆除已经由张某与征拆事务所达成协议,且实际履行支付义务,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组织实施强制拆除的主张,但事实是其并未与权利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达成协议,其支付部分补偿款的行为亦并不能排除其清除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行为违法性。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上述违法行为与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所诉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故原审认定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强制拆除涉案房屋和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四、对涉案房产及景观花卉苗木的赔偿金总额的认定。
根据我国行政赔偿诉讼法律理论,在房屋征收强制拆除的行政赔偿案件中,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确定行政赔偿项目和数额时,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安置补偿房屋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赔偿制度在维护和救济因受到公权力不法侵害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本案中,在考虑违法拆除赔偿数额的时候,应当考量相关安置补偿文件的规定,不能因违法行为而减少当事人应当得到的补偿利益,应当保证其因合法征拆而预期取得的补偿。关于涉案房屋的赔偿金额。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上诉称,胡步芳与张某基于不正当关系达成的口头约定是违法的,不能作为认定办公楼补偿的依据。本院认为,该协商价格虽然系张某与胡步芳所议定,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张某与胡步芳之间就涉案房屋补偿存在违法行为,胡步芳当时任九华管委会副主任,有权代表征拆方与被征拆方协商补偿金额,且张某的协商行为又得到了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的认可。再参考《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潭政发[2018]18号)规定,涉案房屋因征收可能获得的全部补偿权益,与议定金额大致相当,因此,本院认为,原审以两上诉人协商确定的金额2600101元作为涉案房屋的价值并无不当。
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价值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法院提交了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关于响水乡昭潭村园林绿化公司苗木价值咨询报告》,但该《咨询报告》中评估基准日不明,且提供的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登记造册不全,单株价值明显偏低,原审对该报告确定的总金额不予采信是正确的。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在诉讼中委托了湖南中鼎精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涉案景观花卉苗木进行了评估并作出了湘中鼎精诚评报字(2018)第A50号《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负责人张桂华申报的景观花卉苗木评估报告》,原审法院以书面形式函告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否需要对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价值重新申请评估,而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无正当理由,拒绝申请重新评估。对此应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担相应的后果。本院依据湖南中鼎精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湘中鼎精诚评报字(2018)第A50号《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负责人张桂华申报的景观花卉苗木评估报告》综合《咨询报告》的相关数据,并考虑到从2010年10月到2013年10月三次现场勘察登记造册的数量、时间跨度、苗木生长、苗木市场价格、部分苗木事后已移栽等诸多因素,按评估价值18,221,400元的50%予以折算,酌情认定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的涉案景观苗木花卉损失为9110700元。原审参照评估价值18,221,400元的三分之一予以认定涉案景观苗木花卉损失为6,073,800元明显偏低,本院予以纠正。
五、赔偿金是否应当计算利息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第三十六条第(七)项规定,“……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根据上述规定,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违法强制拆除涉案房屋和强制清除涉案景观花卉苗木后,理应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尽快支付违法损害赔偿金,但其仅支付部分苗木补偿款,并以借款形式支付了部分款项,而未及时赔偿全部损失,故本案赔偿金所产生的利息属于直接损失的范围,应予赔偿。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起诉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以赔偿金额为基数,向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支付利息。本院认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的这一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但国家赔偿法规定,利息损失的支付标准为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标准,故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主张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利息损失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因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在起诉状中主张从2014年1月1日起支付利息,上述赔偿款应以2014年1月1日为起始时间计算利息至实际支付时间止,利息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不计算复利。
六、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付款项如何定性,是否应从本案所涉赔偿金中扣除的问题。
在上访、诉讼过程中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分四次向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借款合计1609800元,均与涉案房屋及景观花卉苗木的补偿款相关,故该借款可视为是涉案补偿款的支付,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亦同意将此款从本案赔偿金总额中扣除,本院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将该笔款项从本案赔偿金总额中扣除的主张予以支持。
对原审第三人张某所收取的案涉苗木补偿款2740619元,虽然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未授权张某领取涉案景观花卉苗木补偿款,亦不认可张某能代表其领取涉案景观花卉苗木补偿款,但从张某在涉案征收拆迁过程中的整个表现看,无论是参与涉案房屋的协商议价,还是对涉案景观花卉苗木的补偿项目、数目的核对,张某的上述行为都得到了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的认可,在张某凭与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有合作协议的集美公司的函向征拆方要求领取涉案景观花卉苗木补偿款时,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理由相信张某能够代表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收取补偿款,该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情形,故张某所收取的涉案苗木补偿款2740619元应从本案赔偿金总额中扣除。至于张某领取涉案苗木补偿款2740619元后至今未交给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可以依法另行向张某主张权利。
综上,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和上诉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应予部分支持。原审判决未认定利息损失,未认定已付补偿款,认定涉案景观花卉苗木补偿款金额偏低,本院予以纠正。原审判决认定的其他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2019)湘0302行初426号行政赔偿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2019)湘0302行初426号行政赔偿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三、由上诉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赔偿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因涉案强制拆除、清除行为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11710801元(已支付的苗木补偿款2740619元及另行以借款形式分四次支付的补偿款1609800元从赔偿金总额中扣除,还应再支付赔偿款7360382元);并自2014年1月1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至赔偿款付清之日止(其中已支付的苗木补偿款2740619元不计算利息,另行以借款形式分四次支付的补偿款1609800元,分别计算利息至该款实际支付之日止),不计算复利。
四、驳回上诉人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诉讼费50元,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担,二审案件上诉费100元,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各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何 翔
审 判 员 秦泽湘
审 判 员 康 婷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代理书记员 刘宇瑶
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