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万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润鼎石材有限公司与河南省万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豫0482民初2477号
原告河南润鼎石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省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日受理,原告河南润鼎石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属依法行使处分权的行为,本院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河南润鼎石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68元,减半收取计2534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刘国卿
法官助理朱晓雪 书记员平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