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智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振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智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蒙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1622执2347号

安徽省振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智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安徽省振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池州市智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6908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工程款169080.00元、利息32123.6元、垫付的保全费126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577.53元,合计205041.13元。至此,安徽省振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622民初234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