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
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
(2021)皖1622执保40号
池州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池州市智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池州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1月20日冻结池州市智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存款,详见回执单。
池州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续行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