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天音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pt”>执行裁定书
(2019)陕0112执恢36号申请执行人陕西天音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碑林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8203。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被执行人陕西鑫泰塑胶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内东北角。注册号:XXXXXXXXXXX4575。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被执行人***,男,1977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乐清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被执行人***,男,1971年5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乐清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被执行人***,男,1974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乐清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天音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鑫泰塑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陕西天音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依据(2014)未民初字第04457号民事判决书、(2018)陕0112执异69号执行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本院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9)陕0112执恢3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军审判员 党白鹭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 *** 打印人:***校对人:党白鹭 送达时间:20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