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独山港镇**汽车美容店、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人 民 法 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482执1700号
平湖市独山港镇**汽车美容店、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平湖市独山港镇**汽车美容店与被执行人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33670元、违约金3000元及执行费450元。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7120元,故本院(2023)浙0482执1700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