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明大门窗厂、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人 民 法 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482执1678号
平湖市明大门窗厂、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平湖市明大门窗厂与被执行人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70373.07元及执行费2455元。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2828.07元,故本院(2023)浙0482执1678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