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黑01执恢195号
天津金牛电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黑01民初1676号民事调解书,受理了天津金牛电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到位共6484412.00元,其中交付申请人6424887.56元,缴纳执行费59524.44元,申请人自愿放弃本案其他权益,向本院提交书面结案申请。双方权利义务全部了结,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