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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中韬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陕0113财保867号
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作出(2020)陕0113民初16498号保全的裁定,现因原告(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表示其自愿解除该诉讼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陕西中韬自控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210000元的冻结。
审判员 蔡青
书记员 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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