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

江苏欧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12执718号
江苏欧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欧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25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12009.00元。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执行到位标的12009元,执行费80元。至此,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412民初1203号裁决文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