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恒阳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恒阳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525执保7号
西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西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恒阳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2022年1月20日依据本院(2022)陕0525民初18号民事裁定书采取保全措施。
在保全措施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陕西恒阳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绿洲支行、西安银行建设东路支行内存款269517.85元,实际冻结分别为:252.93元、495.58元,自2022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20日止。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525民18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