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川0183执异15号
异议人:中核工建设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系四川光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系四川光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执行人:***,男,1972年7月1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10××32,住四川省邛崃市。
被执行人:四川昆鹏路桥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法定代表人:禹玉鹏,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于2018年5月16日立案受理了异议人中核工建设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对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昆鹏路桥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提出执行异议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异议人于2018年5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口头裁定准许撤诉,本庭不再另行制作准予撤诉裁定书,故此结案说明。
邛崃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