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1执117号
扬中市盛大实业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扬中市盛大实业有限公司与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2020)苏11执117号投资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79370829.96元。本院于2020年11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主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扬中市盛大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向本院出具书面申请,申请解除执行措施。至此,申请执行人扬中市盛大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19)苏民终229号民事判决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费146711.00元由被执行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执行费已履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