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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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482执1201号
嘉兴市纵横钢结构有限公司、嘉兴市铂金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嘉兴市纵横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嘉兴市铂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016924.5元,执行费为12569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嘉兴市铂金置业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全部付款义务。至此,本院(2022)浙0482执1201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