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西法执字第2799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昆明市西山区兴洁环境卫生服务队
经营者***。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昆明市西山区兴洁环境卫生服务队劳动争议纠纷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昆明市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5)西劳裁书第100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