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722执1125号
四川省三台柒建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在给付期限内履行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2020)川0722民初279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四川省三台柒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20)川0722执1125号案件执行中,本院已将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02300元扣划至本院标的款账户,其中工程款、利息等990000元,执行费12300元。至此被执行人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2020)川0722民初279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案款已支付给四川省三台柒建有限责任公司。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