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瑞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北京瑞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工业小区开发建设总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102民初12791号
原告:北京瑞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102369415U
法定代表人:钱英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武海舰,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元娇,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工业小区开发建设总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163255251L
法定代表人:张凯,职务不详。
被告: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工业小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奥体金融中心项目部,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5822043958
负责人:孙建华,职务不详。
原告北京瑞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工业小区开发建设总公司、被告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工业小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奥体金融中心项目部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9日立案,原告北京瑞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瑞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准许原告北京瑞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撤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瑞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228元,减半收取3114元,由原告北京瑞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王 晛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东 超
书 记 员  武支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