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翔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503执恢215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浙江方翔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州市**浔区菱湖镇振兴**路。

法定代表人:杨金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方翔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案款,故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