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翔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浙0503执79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4年11月8日出生,住重庆市石柱县三益乡大堡村大堡组23号。
被执行人浙江方翔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振菱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方翔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案款,故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