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泉执行字第821号
申请执行人厦门西奥电梯安装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法定代表人洪言箴,该公司董事。
被执行人泉州锦绣庄木偶艺术馆,住所地泉州鲤城区。
法定代表人***。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2014)泉执行字第821号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的经营地及财产均在泉州市丰泽区辖区内,为了便于执行,统一全市执行力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泉州仲裁委员会[2014]泉仲字1608号调解书由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