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刘公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威海市刘公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鲁1092执826号
申请执行人:威海市刘公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港房地产开发中心。
上述当事人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的(2018)鲁1092民初1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期间,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账户3624438.48元人民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的(2018)鲁1092民初16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车玲
书记员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