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万博电子有限公司

某某申请执行哈尔滨市万博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普通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黑0110执3721号
申请执行人谷金龙,男,1975年9月16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所地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被执行人哈尔滨市万博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经济开发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谷金龙与被执行人哈尔滨市万博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庆劳人仲字[2019]第415号仲裁裁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范春秀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19)黑0110执372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 峰
审判员 谭 庆
审判员 杨晓晨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 任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