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214执2000号
无锡市新区贝多电子有限公司:
无锡市金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新区贝多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无锡市金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申请执行标的为20633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后,已执行到位206330元。本案另收取执行费2995元。现该案已执行完毕。至此,无锡耐特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214民初752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并解除其一切强制措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