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106执保2033号
原告***赢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于洪区造化乡旺牛村。
法定代表人***。
被告沈阳市铁西区教育局房产基建办公室,住所地沈阳市铁西区**南街37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赢建筑有限公司因与沈阳市铁西区教育局房产基建办公室(2022)辽0106民初14221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22年9月2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390345.2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财产,并提供保险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作为担保。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告沈阳市铁西区教育局房产基建办公室名下银行存款1390345.2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在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张 凡
二〇二二年十月七日
书记员 于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