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欣耀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欣耀建设有限公司、义乌市稠城天霞服装厂、宣丽芳、宣云寿、骆金花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8)浙0782执9005号
本院在执行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欣耀建设有限公司、义乌市稠城天霞服装厂、***、***、***(2017)浙0782民初7879号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中,经查,浙江欣耀建设有限公司、义乌市稠城天霞服装厂、***、***、***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浙江欣耀建设有限公司、义乌市稠城天霞服装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