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拓达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拓达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吉林莲钵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105执777号
吉林省拓达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钵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吉林省拓达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钵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1223962.64元,被执行人款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0105民初118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0105民初118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