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晶磊森鑫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市华泰电器有限公司、山某某森鑫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612执异126号 案外人:***,女,1981年8月18日生,汉族,住济南市历下区。 申请执行人:烟台市华泰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大街826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森鑫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55号中润裕华园1号公建楼10302室。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5年12月5日生,汉族,住济南市历下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烟台市华泰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森鑫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为此,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异议人提出撤回异议申请。 本院认为,撤回异议申请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异议人***撤回异议申请的意思表示真实,理由正当,与法有据,本院予以准许。综上,依照《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撤回执行异议申请。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  于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