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达热再生有限公司、浙江枫叶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603执475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浙0603民初11002号民事判决书,于2024年1月22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英达热再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枫叶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161880.55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59685.86元,执行费2194.69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