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工威明建安集团、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2执保1号
西安建工威明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建工威明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22)陕02民初4-3号民事裁定,于2023年3月15日解除了对被保全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755XXXXXXXXXX-6XX3账户********.78元的冻结。(2022)陕02民初4-3号民事裁定确定的解除保全事项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