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格里法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青岛格里法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泰德鼎顺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鲁0213执1072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格里法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泰德鼎顺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2019)鲁0213民初241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811002元,发放申请人案款2780794元,执行费30208元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人申请本案执行完毕。鉴于以上,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柳 林
书记员 曲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