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1021执227号
申请执行人玉环恒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玉环市楚门镇前排村幸福路,组织机构代码:790990028。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浙江卓强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桥头王53号,组织机构代码:148145134。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玉环恒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卓强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玉环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1021民初4941号民事调解,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