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海汽车有限公司

广东粤海汽车有限公司与杭州华雄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决定书
(2018)浙01执517号
本院在执行广东粤海汽车有限公司与杭州华雄科技有限公司商事仲裁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存在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所列情形,且至今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杭州华雄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失信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